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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证

中国签证是中国签证机关发给外国公民入境,出境或过境中国的许可证明。

F签证/商务签证: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,考察,讲学,经商,进行科技文化交流,以及短期进修,实习等活动不超过六个月的人员。
L签证/旅游签证:发给前来中国旅游,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来华的外国公民。

在国外的中国签证机关是各驻外使领馆,以及经中国外交部授权的其他处、署,办公室。若外国公民需要入境,出境或过境中国,则需向以上签证机关申请中国签证。

外国人持联程机票并已定妥联程座位搭乘国际航班从中国直接过境,且在过境城市停留不超过24小时、不出机场的,可免办签证

下列20个国家的公民,无论持何种护照,过境上海48小时可免办签证:韩国、美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,以及德国、法国、奥地利、瑞典、丹麦、挪威、芬兰、冰岛、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希腊、意大利等申根协议国。

持普通护照的下列3个国家公民前来中国大陆旅游、经商、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15天者,可免办签证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口岸入境:新加坡、文莱、日本

申请签证的邀请信
如需邀请函申请中国签证,请点击此处

海关

所有旅客必须在到达之时填写海关申报单。其中一联由旅客保存并于出境之时交还海关。每位旅客允许携带四百支香烟,两升酒精饮料,两盎司香水以及五十克以内的黄金或白银入境。按规定,旅客可以携带不超过六千元人民币出入境,超过或等值五千美元的外币必须申报。

对某些贵重物品,例如摄影机,办公机器,电脑以及黄金,必须缴纳进口关税。

禁止进境的物品包括武器,弹药及爆炸物品;对中国有害的印刷品、胶卷或录像带;毒品或麻醉药物;带有有害物质的动物,植物及食品。以上这些物品同样禁止携带出境,濒危的动物植物以及贵重文物,如无出境允许,也同样禁止携带出境。

海关有绿色红色两种通关通道。如果旅客携带需要申报的物品,则必须经过红色通道通关。若无申报物品则可选择绿色通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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